去年6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被对方追尾,只是把后保险杠擦破了一点,做油漆大概300块。本来是想算了,没想到对方态度蛮横,我便报警处理,交警来了之后说要么拖车,要么私下处理,对方态度依然,我就让交警拖车。几天后交警叫双放过去,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我们签字盖章。当时说好了他报保险处理,但是一签字之后对方就不认账了,对方取车之后就不再联系,交警说让我起诉他...现在我手上只有一份责任认定书。1.请问为这6百块钱(拖车300,修车300)我值得起诉他吗?2.到现在将近八个月了,我起诉他还有效果吗?3.如果起诉他我该如何起诉,需要请律师吗?4.起诉他拖车费可以由对方出吗? 其实钱没啥,就是心理不舒服,这种老赖,总不能纵容他们把?
方法:
1、既然对方不愿意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建议协商一下,将责任认定为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那么双方车损都可以走互碰自赔程序,各自修车理赔。
2、其实这种轻微事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私了。
关于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2、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
3、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事故类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