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需要做伤情鉴定的,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由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立即作出处罚裁决。侵害人应当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轻伤害以及重伤害案件的被害人通过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提出赔偿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可以就赔偿问题先行调解。
扩展资料:
刑事处罚注意事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