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4-15
你好,中院的刑事案件的安排法官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也就是说二审法院收到上诉材料后,他们内部会有一个分案的过程,这个过程要根据案件的多少来决定。而计算审理期限,是从他们案子分到法官之后才开始计算。既然已经上诉,就不要急在这一点时间。准备好上诉方案才是重点。
当然法律规定是收到材料就计算审理期限,审理期限3个月。但实践中这个遵守的法院不多。如果二审不理想,这个就是你再审的理由,超限审理。行政诉讼,必要的抗争必要行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当事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已经预收诉讼费用的,一并报送。
因此,满打满算是25天。此外,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6-21
半月后,或一月内。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第4个回答 2016-01-22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二审审理行政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