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回原籍参加高考,考生必须具有高中三年完整的学籍。
根据《安徽省关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户籍、学籍均在安徽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
学籍所在地报考;
具有安徽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
不具有安徽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凭在安徽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意见》还明确将继续完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凡在安徽省具有初中学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受户籍限制,与学籍所在地的学生同等享有参加中考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