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当地民政部门都要给家属补助,根据当地情况给予多少不等。
2014年北京市征兵办参谋田俊杰介绍,服役期间,本科生总经济补助不低于15.9万余元,专科生不低于15.3万余元。其中,凡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每年享受不低于2.5万元的优待金,比2013年提高3000元。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本科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湖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年发放标准为:农村不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的100%,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的3倍发放。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内各地实际发放金额也有所不同。若按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计算,省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4500—13500元/人/年,两年共9000—2700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3500—11000元/人/年,两年共7000—22000元。
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优待金按照以支定收、平衡负担的原则,由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共同负担,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社会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