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七月一号社区矫正新规定,判缓人员能去外地打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的。

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扩展资料:

社区矫正的相关要求规定:

1、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期满的,司法所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

2、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参考资料来源: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20
不能的,什么时候参加社区矫正的人都不允许出居住的市的。需要随时按照通知参加相应的社区矫正的活动。
第2个回答  2020-06-20
依法办事,必须报告所在地公安局,获得行政许可同意
第3个回答  2020-06-30
以前是你的户籍所在地,现在是你的常住地。你可以了解一下
第4个回答  2021-03-02
户口在矫正地 生活地不在矫正地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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