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个朝代的中央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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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萌芽于战国
  

内容:
  

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建立于秦朝
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
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
家,独尊儒术”。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
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
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
州,与通判互相牵制。

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
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
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
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
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特点: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8)结束于1912年。辛亥革命结束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扩展资料:

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创立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
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
太尉负责管理军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
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
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六部即吏、
户、礼、兵、形、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
监督和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
央的统治力量。

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元、明、清各朝官制均在此基
础上稍加变化,实质情况变化不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02
中央机构

秦朝 “三公九卿制”

1 秦汉行三公九卿制
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就是宰相,为百官之长,“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太尉掌军事。
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监察。
这就是在皇帝领导下,以总揽政务的宰相与军事和监察三人组成的权力核心。

九卿即中央各行政机构的总称,相当于后代中央的九个部。
九卿有奉常,掌宗庙、礼仪;
郎中令,掌宫殿警卫;
卫尉,掌宫门屯卫;
太仆,掌御用车马;
廷尉,掌刑法;
典客,掌民族事务;
宗正,掌皇族、宗室事务;治粟内史,掌农业、财政;
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及皇帝的生活供应。
将作少府,掌修治宫室等。
还有为太后、太子服务的高官,职位相当于卿。

2 隋唐 三省六部制
主要权力机构为“三省六部”。
三省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副长官为侍郎。
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议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纳言(侍中),副长官为黄门侍郎。
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宰相所以一分为三,主要是为了分散相权,不使相权过大。

六部是尚书台的六曹发展而来的
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属于尚书省。
吏部掌官吏的考核任免,
户部掌户口、赋税,
礼部掌礼仪制度,
兵部掌军政,
刑部掌法律、刑狱,
工部掌水陆工程。
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
隋唐都设御史台,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副长官为御史中丞。
下设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分察中央和地方。

3 宋朝之制 “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
所有部门直隶于皇帝。

4 元朝 一省制
以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总理全国政务,其长官为中书令,下设右丞相和左丞相各—员,为宰相。
中书省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5 明 六部、内阁制
六部尚书为一级长官,分别自隶于皇帝。
六部各省尚书和副职侍郎为主管长官。
下设各司,办理庶政。吏部掌用人大权,为六部之首;
户部掌土地、财政;
礼部掌礼仪、学校;
兵部掌军事,地位也很重要;
刑部掌刑法;工部掌水陆工程。

明成祖时,选用翰林学士参预机要,称为内阁学士,渐升为大学士。内阁权重,大学士虽不称宰相,但称为辅臣,有首辅、次辅、群辅之分,实掌宰相之权。

明朝的兵权由兵部与五军都督府共掌。兵部掌任命将领。发布凋令等,不直接统率军队。五军都督府掌军籍、军政,分领在京及各地军队,但不能任命将领,调遣军队。二者互相钳制,大权归于皇帝。

明改历代御史台为都察院,专司监察,长官为左、右都御史, 与六部尚书平行,合称七卿,操弹劾、建言之权。

6 清 六部、军机处制

主要官员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正一品;
协办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从一品;
学士,满6人,汉4人,均为二品。
清朝设置军机处,应是中国封建时代皇权达到最高点的标志。人员并不固定由皇帝简选亲王、大学上、尚书、侍郎充任。分为满、汉四班,各8人,每班有领班1人。无固定职责,随时接办皇帝交办事务,一切决定于皇帝。
清朝也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都察院,制度与明朝基本相同,权力很大,直接对皇帝负责。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3
1.秦汉:三公九卿
2.魏晋:从三公九卿到三省六部过渡
3.隋唐:三省六部
4.宋朝:两府制(宰相和枢密)
5.元朝:中书省制(一省制)
6.明清:内阁制(大学士)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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