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因民事纠纷我把人打至轻伤二级,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

两人一起打的,另一人手里拿了根铁管,我空拳.经鉴定,伤到的部位由铁管造成.我们两人的责任一样吗?如不一样,结果会是怎么样?谢谢

你空拳还把人打成那样,你太强了
把他人弄成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234条,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此外,民事方面还需要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赡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侵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并非所有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要结合主观恶意和危害后果进行综合分析,这样的案件一般私了的可能性大,如果注意技巧,又争取到对方的谅解,以治安处罚作为结局也是很有可能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07-25
轻伤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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