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所以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
2、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①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
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再生产应该相适应的原理,结合当时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决策。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7年10月28日,修改后的节能法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不再作为我国基本国策。
《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汉族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人口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结构上的变迁,都会对国家安全产生深刻影响,而中国今天正处在新一轮人口变迁中。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面临的人口再生产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人口在上世纪50、60年代,由传统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转变到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后,仅仅30年左右的时间,就已过渡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而且,出生率下降的趋势基本不可逆转。
可以预见,在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仍在加速推进的情况下,无论人口政策如何调整,今后中国人的生育观念也将很难回头,人口总和出生率将继续保持在世代更替水平之下甚至进一步下落。日本、俄罗斯和韩国等国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人口变迁经历,都已说明了这一点。这两点变化决定了未来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走势,比如老龄化时代到来,性别比的失衡,还有独生子女在主流城镇社会成为中坚人口,以及少数族群人口在中国人口中的比重上升,在西部地区聚居度增大等。
这些变化使中国国家安全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首先就是发展安全。由于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总抚养比增大,用于老龄人口养老、医疗等的费用增多,将使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的部分增加,而用于投资的部分将不得不减少,使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财政能力受到制约。如果中国因此发生经济停滞,今天中国人热衷说着的“大国崛起”、“伟大复兴”等等,将不过是镜花水月,一厢情愿。
二是军事安全。近20余年来中国国家利益日益拓展,对军事安全的需求不断增多。但在国民收入三部分:消费、投资和防务中,由于用于消费的部分增多,投入到国防的国民收入,将来也可能不得不压缩或受到很大限制。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必然在心理上总体趋向保守和防御,公众对于良好社会保障的压力会使国家不可能将更多财富用于国防建设。这一问题目前在中国还不明显,但再过一二十年,情况就有可能发生显著变化。
在中国国家利益日益拓展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支撑足够的军事能力,这不仅影响军事安全,也影响发展安全。同时,一个独生子女占劳动力主体、老龄化程度日深的社会,也将侵蚀一个国家防范和进行战争的能力。在独生子女家庭占中国家庭总量几乎一半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对战争的承受能力将完全不同于以往。
三是社会安全。目前,中国尚未初步建成完善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上城乡分别明显,中国两种社会和人口———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间的对立,今后也可能加剧,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中国人口正由传统农业人口向现代工商业人口转换,大量农业人口进入城市后,一旦城市经济发生危机,很多人就将会在城市成为流民或游民。从一些国家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业社会转型的情况看,人口转型同样产生过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由此引发过革命。
还有一点不能忽视,大量适婚男性将因男女比例失衡而无法组织正常家庭生活,这将不仅诱发贩卖人口现象的增多,而且可能加剧黑社会活动及其他危害社会安定因素。
四是文化安全。中国近些年来日益突出的信仰危机、价值观问题,很大程度上也与上世纪70年代以来人口结构的变化有关。中国传统儒家文明的继承是靠中国特定的生育文化来支撑的。然而,独生子女群体不仅在改变人口结构、社会结构,也在改变文明结构。有调查显示,独生子女在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集体意识、合作精神和牺牲奉献观念等方面,与以往多子女家庭出身的人群相比,有显著差异,在这一代人身上,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色彩更为淡薄。
由人口变迁所带来的国家安全问题,有些已处于逐渐爆发期,有些还处于积累期,现在来看还不是特别严峻,但未来会对中国的发展形成重大影响。为此,中国的人口政策应该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与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防止人口突然增长过多不同,今后中国更应防止的是,新出生人口规模因出生率下降而出现大幅度下降,以及人口性别比失衡程度加重。为此,应促使独生子女家庭在全国家庭数量中的比重逐渐减小,以保证国家发展安全,同时也保证中国传统信仰结构和文明传统不至于在一两代人之间就完全断绝,和保证未来中国军队中的绝大部分成员不是独生子女构成。再比如,在人口政策上,中国目前在不同地区对不同人口群体分别对待,这在一定时期有其必要性,但现在已有调整的必要。
更重要的是,中国应根据“人口红利”可能将于2015年左右丧失的情况,加快产业升级,摆脱单纯的劳动密集型经济发展模式。同时,推动产业转移,促进西部地区工商业发展,带动人口空间移动。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聚居程度比较高的地方,如果也能实现更高程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将大大减小地区发展差别,促进社会发展公平,以及东西部之间的人口交流。(作者是北京学者;本文刊于2008年2月19日《环球时报》11版)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概括的讲,计划生育就是指有计划的调节人口的增长速度,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以适应家庭与社会的要求。
2、在人口发展速度超过社会和经济发展速度时,应采取节制生育的政策、降低人口增长速度。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以降低人口出生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3、针对我国的国情,计划生育不仅是对人口数量上的控制,而且是为提高人口素质把关。提高人口素质人口实体的各种素质,如思想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等等,是计划生育的更高层次上的要求。为了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应采取如下措施:控制人口数量;积极提倡优生;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扩大集体福利,保障妇幼健康,同时对青年加强优生、卫生、婚姻生育观和性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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