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公安局可不可以拘留对方?

我儿子接别人的电话,和电话的另一人吵了起来晚上11点对方开车叫来5-6个人,到了我儿子宿舍,叫出来就打,已知左手无名指头节粉碎性骨折(以作鉴定为轻微伤),公安局是否能拘留对方??

  是可以拘留的,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可要求民事赔偿。
  一、根据第《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当然可以拘留,轻微伤可以治安拘留。
如果是轻伤或重伤,就构成刑事犯罪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30
可以没问题正如上面两位所说加一条对方满16周岁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09-06-30
最少1天
满贯15天
第4个回答  2009-06-30
是可以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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