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程款去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如题所述

  工程款纠纷属于经济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并不是劳动争议案件,所以索要工程款去劳动监察部门并不能解决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对工程款纠纷不具有管辖权限。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索要工程款去劳动监察大队没有用:

1、你所说的是“索要工程款”,谈到“工程款”就是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

2、劳动监察大队主管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务纠纷。

3、索要工程款的途径只有:一、好好沟通,好好商量;二、确实不能商量,通过诉讼。

建议:尽量不要诉讼,能商量尽量商量!退一步海阔天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