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审是发回重审和改判判决流程的及判定原则的问题!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起诉被告,要求支持原告的A和B两个诉求,一审判决支持A诉求,不支持B诉求,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要求发回重审,现在问题来了!发回重审的结果会不会出现原来支持的A诉求不再支持,原来不支持的B诉求进行支持?
如果事实清楚上级法院就不应该发回重审对吧,另外如果对发回重审的判决不满意还是可以上诉的,再次上诉后不可以再发回重审对吧?
上诉只是针对没有支持的B进行上诉
追答但是法院重申是可以对全案进行重审,至于你的另外一个问题,适用发回重审的情况很多,比如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还有程序违法 等。 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案件依然是走一审程序,不服的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从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如果只是单纯的支持你的另个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就直接改判了,不会发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