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也把我的案子撤案了请帮帮我*****

我和别人打架被别人咬伤耳朵咬缺达到一耳的10%。已经经过司法鉴定为轻伤、十级伤残。证据有我本人、还有一个目击证人。公安机关把材料送到法院、检察院,法院、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不受理我的案子,公安局也把我的案子撤案了,律师说证据不足自诉也赢不了,我不知道除了我本人还有一个目击证人真的是证据不足吗?如果我无法找到多一点的证据,那我的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就这样让伤害我的人逍遥法外吗?请大家帮帮我我现在该怎么做?

你可能不太了解整个公检法运作流程,你这种案件,是公诉案件,所以公安局立案了,但是立案后要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送去之后呢,检察院一看,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再侦查一下,送回去,检察院一看,还是证据不足,就再退回去,再侦查一下,送回去,还是证据不足,好了,这时候已经2次补充侦查了,所以检察院就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上叫做证据不足不起诉,也就是存疑不起诉)。这和法院无关。

然后你再去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要求立案,人家肯定不管了,为什么啊,法律叫做一事不再理,所以不能老缠着公安机关。因为人家那里都有底了。

这个时候你能做得就是,去法院提起自诉,这叫做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但你自己必须要有证据。没有证据,法院最后会宣布对方无罪。但是法院肯定会受理。

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去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让他们作出一个书面不立案或者不受理证明。然后你就去法院自诉。法院会受理,但是至于最后,能否判决对方有罪是要讲证据的。

你这个案子就反映了形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矛盾,因为实体权利上看,确实你被咬了,但是没有证据,没有证据法院就不能乱判,避免伤及无辜,而公安机关也不能老补充侦查,那样会骚扰人的正常生活。从实体上看,确实不公平。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还可以去法院再试试,说不定对方良心发现,自认了。我估计你可能是去报案晚点了,你应当当时被咬的那一分钟,马上报警,肯定不会出现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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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8
是不太够,司法部门对比起人证,更相信物证!怎么办,最好咨询你的律师
第2个回答  2009-07-28
法律讲究证据,即便他真伤了你,你也要找出证据是他故意伤害你的;而不是你自己不慎或者他人正当护卫;没关系这种案子2年之内都是有效的
你必须找出:1、当时的医院诊断证明;
2、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的相关文件
3、证明嫌疑人的有罪证明(根据刑
诉法谁控告谁举证,你必须有有
力的证据)
4、你要保证嫌疑人可以找到;
与此同时,你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刑事自诉、
或者民事自诉;不一定非要靠公安机关也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3个回答  2009-07-28
??应该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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