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公约内的内容,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而医学界将儿童规定为14岁以下作为医学观察年龄段。我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儿童保护法》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
古代凡年龄大于婴儿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儿童,现代只指年纪小于少年的幼孩。
扩展资料
联合国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儿童权利公约》
第一部分第一条
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
《儿童权利公约》共有54项条款。根据《公约》,凡18周岁以下者均为儿童,除非各国或地区法律有不同的定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儿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儿童权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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