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1-08
学前教育原则是指对0岁至入小学前儿童实施教育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1989年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中规定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依据0岁~6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的原则可概括为:
(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发展和个体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体、智、德、美的良好发展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前儿童的照管与教育相结合;
(4)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创设适宜的环境,发挥其教育的功能。
第2个回答 2018-10-22
教育的一般原则:
①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②个体差异性原则
③主体性原则
④目标性原则
⑤努力发掘教育资源,坚持开放办学原则
⑥科学性、思想性原则
⑦整合性原则
学前教育的特殊原则:
①保教合一原则
②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
③教育的活动性和直观性原则
④生活化和一日活动整体性原则
第3个回答 2012-03-30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
2、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原则
3、面向全体,重视个别教育的原则
4、充分利用儿童、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的原则
第4个回答 2010-03-29
1.热爱与尊重幼儿
2.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面向全体,因人施教
4.保教合一
5.教育的活动性与活动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