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产归女方但是房产证名字还是男方的!如果男方再有经济纠纷法院冻结这套房产有权利吗?

如题所述

您好,我国法律对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是以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为生效条件的,即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必须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对你们双方是有效的,你可以根据协议主张产权,要求过户,对方不得拒绝。但是如果没有过户,也就是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房屋所有权在法律上没有发生变更,房屋产权登记人仍为所有权人,当第三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因民事纠纷主张合法权利时,法院是可以依法处置的。
所以房屋、车辆等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必须履行过户登记手续,不能以协议、约定等民事行为来代替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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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只要房产证还在男方名下,查封房子就不算错,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房子被拍卖后,女方有权向男方索赔。或者在法院查封后女方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到法院申请解封。
2、既然离婚时已经明确房子归女方,为什么不尽快办理过户,非要给自己留下隐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31
可以拿判决,要求男方协助变更登记
第3个回答  2016-03-31
拿调解书或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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