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变更协议还是重新签订吗

如题所述

这个要取决于你们这次收购的具体操作方式了:
1、旧公司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是变更了投资方和公司名称,换句话说公司实体是存续的,而所有员工也仍然服务于这家公司,且岗位和待遇等都没变化,那劳动合同无须重新签定,因为旧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可以用新公司的名义向员工发一份公文,说明公司名称的变更,及原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有效;
2、如果是通过重新设立一家名称不同、性质不同的新公司来接管现有的业务,那就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了,因为实体变了,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工龄的问题。
从楼主的表述来看,应该是属于第一种情况,那就不用重新签定合同了,对员工来说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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