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我父亲去年9月22日开着小轿车与一半挂大车相撞.交警队认定他7,我3的责任.大车当事人同意认定结果,却迟迟不来办理.联系了很多次,都推辞.他把我父亲住院的清单拿去,也不给送还.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谢谢.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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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所以交警只能调解,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只能向法院起诉,只要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但是凭交警出具的"对方全责事故认定书"起诉到法院赢官司的机率几乎是100%。

    本答案由 中顾法律诚信专家 郭立伟律师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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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3-23
清单一般都有备份,你头脑清醒点应该知道,这种事是谁判的就找谁处理,相信共产党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找法院打官司,找法院强制实施,如果事情很大,等到他把财产转移了,你们就亏大了!
给加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3-21
最好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夜长梦多,对方转移财产.
第4个回答  2020-12-29

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来处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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