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代码16372第74条9款怎么处罚?

交通违法代码16372第74条9款怎么处罚?

违法代码:16372
  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违反条款:《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处罚依据:《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扣分:6
  罚款金额:200
  其它处罚:无
  措施:无
  说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湖北省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简称《危化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剧毒化学品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校车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4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简称《124号令》。2、本表代码由5位数组成,第一位是行为分类,1是机动车通行,2是非机动车通行,3是行人和乘车人通行,4是高速公路通行,5、6是其他规定,7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第二位是记分分类,0是不记分,1是记1分,2是记2分,3是记3分,6是记6分,7是记12分;第三、四、五位是顺序数字。 3、对同一种违法行为有情节码区分处罚标准的(即代码前四位数相同,第五位不同),按违法行为情节及危害后果轻重,选择对应的处罚标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8-18
法律条文没有第74条9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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