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我住院和休假工资保险公司应该按什么标准赔偿

如题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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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9
交通事故中,伤者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以及出院后继续休养的误工费,都可以按照伤者的实际收入来赔偿。你可以要求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赔偿误工费,但是你必须提供3个月以上的收入证明和银行完税证明,证明你的收入是多少,然后才能按照实际收入赔偿。
如果你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话,那就不能按照你的实际收入来赔偿了,只能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来赔偿。这个就比较少了。追问

还有我厂里五险一金是按个人工资满2200百元交的,我住院没上班这个保险公司赔偿.怎么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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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4-09
当地保险公司有一个标准追问

保险公司的标准是按什么标准算,如果我提出按我工资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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