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根据军官所属的军种和技术特点,在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名称。
1.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2.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为上将;
3.大军区正职为上将、中将,大军区副职为中将、少将;
4.正军职为少将、中将,副军职为少将、大校;
5.正师职为大校、少将,副师职为上校、大校;
6.正团职为上校、中校,副团职为中校、少校;
7.正营职为少校、中校,副营职为上尉、少校;
8.正连职为上尉、中尉,副连职为中尉、上尉;
9.排职为少尉、中尉;
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
中国军衔标志,你知道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详细介绍如下:
现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1.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2.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为上将;
3. 大军区正职为上将、中将,大军区副职为中将、少将;
4. 正军职为少将、中将,副军职为少将、大校;
5. 正师职为大校、少将,副师职为上校、大校;
6. 正团职为上校、中校,副团职为中校、少校;
7. 正营职为少校、中校,副营职为上尉、少校;
8. 正连职为上尉、中尉,副连职为中尉、上尉;
9. 排职为少尉、中尉 。
专业技术军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将至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校至少尉。
志愿兵役制士兵按军衔等级分为:高级士官(六级土官、五级士官);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义务兵役制士兵为最高军衔。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