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过去1个多月了还能报警吗

如题所述

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过去1个多月还可以报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交警官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可以报警,但是由于现场证据很难收集,因此交警部门一般不会受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马上停车
  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发出警示
  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情况估计
  迅速估计现场情况,事故涉及多少人?受伤人员数量及状况?涉及多少辆车?漏出的燃油是否会着火?现场是否有人受过急救训练?

  护理伤者
  切勿移动受伤者,除非伤者面临危险(如着火、有毒物体渗漏),因为您的移动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伤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则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确实懂得怎样护理伤者;不可给伤者喂任何食物或饮料。

  防止危险
  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露;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马上求救
  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定点的路边的求救电话。求救时详细说明发生意外的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

  记录现场
  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如证人在另一辆车中,要立即记下车牌号码);记下交通方向、交通灯的信号、行车线、交通标志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纸画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草图;如备有照相机,最好将事故现场及车碰撞的部位拍下来。

  互换资料
  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车辆注册地;司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电话号码;驾驶执照号码;车主姓名及住址(有时车主与驾车人不是同一人);保险公司及保单号码。还要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日期及地点;时速限制及对方车的时速估计;发生事故的车辆数量;对方车辆的乘客数量(分成人、小孩)。

  及时报案
  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

  人员转移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不要在路上逗留,迅速转移至路外或者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俩月前上班时在厂门口外发生机动车事故,造成腿骨折,当时对方不让报警,承诺会负责任,也就没有报警,对方也总说没那么多钱,当时厂里车有送到医院CT,后就回家一直在门诊包扎拿药.现在对方只付一小部分医疗费后以种种理由拖欠医疗费,且厂里也不以工伤对待,只付一点慰问金后不闻不问,甚至现在打算辞退受伤员工.请问此时可以有什么办法维权?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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