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2-15
仅供参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大人过马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通行,违反了交通规则通行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过错的,一切责任都要由行人自己全部承担。一个两岁半的小孩根本不懂什么交通规则,在没有大人的带领下独自通行公路,其责任应当在于小孩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对小孩的监护不力,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所以,事故责任应当由小孩的监护人全部承担。如果机动车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不同程度适当分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如下(原文)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