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汽车修理工,10月15日到一家汽修门店上班,前领导让我去他那里,当时给前领导谈的是5000+提成,10月份(按照4500的来算)到11月还是4500,然后我就27号向上级领导提出辞职,1月1日离开,(期间并未签劳动合同),我听我徒弟说;老板准备不给我结完这两月工资!我要怎么到劳动局告他
良心?我要怎么才能算良心?经常加班到凌晨一点左右,最长加班到凌晨四点,一个月标准休息四天,我就有事休息了一天,找他算过加班费了吗?将心比心,两个老板,一个让我往东一个让我往西,听谁的?没错,出门打工的确要具备主人翁意思,求求你不懂情况不要乱回答,回去多读两年书了来,什么鬼逻辑
压根就不是什么公司,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