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丧葬费:《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为每人3100元。各县区可参照上述文件制定当地的丧葬费补助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为每人3100元。
扩展资料:
死亡抚血金及丧葬费准备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死者火化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表复印件(验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