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厂上班的时候,左手中指、无名指指尖部位,在工作期间砸骨折了,平时动一下都疼,都不敢碰。。本来是不打算要赔偿的,只是把医药费报销了就行;但是工厂负责人只是把简单的医药费报销了,别的一份钱都没给、、我就是想问一下,我父亲的伤,算是工伤吗?又算几级工伤?还有就是:我父亲上班的那个工厂好像没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什么的,因为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去上班的时候根本就没签什么合同;那么工厂不赔偿,是不是我们都告不赢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