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援助

法律求助:
我公司有员工A,某天与工程施工方B一起外出办事,乘坐B驾驶的车辆,A无任何向B租借车辆的合同及协议,办事之后在回程时发生车祸,导致A死亡,B受重伤,经交警认定,系A驾驶车辆,现B及其家人要起诉A及A原所在单位,请问B的起诉是否能成立?A单位如何应对?A的家属是否有条件反起诉B?(B为A所在单位工程施工方人员、A单位也从未要求工程施工期间B提供交通工具、A有驾驶证、事故发生时在工作时间内、车辆经鉴定无故障、交通事故认定为A的责任)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只要得到了上述条件就完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当事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请求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20
A是事故直接责任人,但是B不能起诉死者,只能起诉死者家属,要求在死者遗产范围内民事赔偿

B同时起诉A的雇主,需要向法院举证A驾驶汽车属于职务行为,此举证恐怕有难度。A的雇主只要在庭上否认就可以了。否认的理由:
1、A雇主与B所属工程施工方之间的业务,不包括派员工为其驾驶汽车
2、A驾驶B的汽车,是A为B帮工,是AB之间的个人关系,所以后果应由被帮工的B负责。

A家属反诉B,同样也需要举证A为B帮工,也就是A驾驶B的汽车属于帮工行为(无论有偿无偿、无论口头书面协议,只要B没有拒绝就能成立)
B很难否认:
1、驾驶汽车不可能是娱乐行为吧,那么就是帮工行为
2、B当时在场,因此推定B同意并接受了A的帮工
帮工关系一旦被法院认可,被帮工的B负有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20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

首先,这个事情完全是A与B之间的问题,跟A的单位没有关系!
A与B外出,A偶尔开着B所有的车,是A与B之间的私人问题,开车不是A的职务行为,所以跟A的单位无关!

这个事情可以说是一场意外,很难说A有责任,因为开车并非是A的工作,也不是A的责任,所以B起诉A的胜算不大,起诉A的公司就更是风牛马不相及啦!当然A的家属也很难反诉B的,毕竟车子是A开的,A负全责!

不过你说这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情,可以让A、B各自走工伤认定的程序。互相纠缠没有什么好的结果!
第3个回答  2020-05-28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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