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左转弯时与相向行驶的电瓶车(由北向南直行)发生相撞,双方都是抢黄灯,责任怎么划分?
(备注:摩托车证件什么都齐全,制动什么的也完好;电瓶车疑是报废车,没牌照,没证件,制动也不灵。)
一开始交警说都有责任,谁大谁小的问题,叫我们自己协商,没谈妥不欢而散;今天交警断了我摩托车全责(严重怀疑对方走关系了),我火了,不同意没签字,他说叫他们领导断,过几天再去。。。
这责任怎么划分才合理?
对于交警的认定不服 可在认定书下达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申请复核。
交警处理事故会现场勘察取证。对于这起事故,摩托车方主要责任的可能比较大。(不排除全责的可能)
我摩托车都没摔,见快撞车了,都停止转弯紧急刹车了,对方晃来晃去的,把我左侧反光镜撞坏了,又擦伤我载的人的左脚,自己失去平衡摔了。。。我看他人都没什么事,衣服都没坏,车又就是快报废的那种(刹车都不灵不然也不会撞),估计证照什么都没有的,居然还说什么返厂修修几千大洋,没见这么不要脸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