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没有工作没有住所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那么法院还会将子女判给女方吗

如题所述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供参考: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8-21
没有收入,无法抚养孩子,不会判给女方
第2个回答  2014-08-21
不会
第3个回答  2014-08-21
不会
第4个回答  2014-08-21
那得看孩子多大。追问

孩子还小,只有三岁

追答

那你看你愿意养孩子吗?如养的话,孩子应该跟你!

对方按时或按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追问

如果我工作的话,孩子就没有人照顾,但我要是带着孩子就不能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靠那点抚养费肯定不够的

追答

为什么要离婚呢?≧﹏≦

孩子可怜啊!

追问

是啊!女儿很可爱,离婚有太多的因素,感情排第一

追答

无奈,你父母不可以给你看吗?

追问

父母年纪大了,而且他们已经看了两个,是我哥哥的孩子,父母也总归都是心疼我,一个人什么都没有,还得带着孩子,怕我太累

再说我父母也没有义务给我看孩子,孩子三岁上幼儿园了,有爸爸,有爷爷可以接送,学校离家很近,爷爷年轻也不工作才五十岁,应该可以的

追答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那就让他养,你每星期探视。

追问

关键我老公不愿意要,他条件也不好,他父亲离过两次婚,起码他有房子有经济收入,我什么也没有,我当了四年家庭主妇,我也害怕孩子跟着我,都养不活

如果我要孩子,他能提供我住所吗?因为离婚了我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孩子住哪

追答

那离婚不离家,婚姻法有规定的。

追问

那孩子还让我带吗?我要工作呀

追答

他是个不称职的父亲,更是个不称职的老公。

可以和他定协议!

追问

如果起诉到法院,让他先看着,等我工作住所都稳定了,再把要过来 ,这样可以吗?

追答

可以的

追问

他不愿意,估计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了!我才27岁,婚姻失败人生悲哀,很多种压力压的我都活不下去,没有勇气活着,太累了

追答

瞎说啥?一切为了孩子,父母!勇敢的面对,好好享受人身!

追问

离婚我又放不下孩子,可是让我带着孩子,我又没法工作赚钱,自己生活都成困难,不离婚我父母看我过不好,他们又心疼难过,这件事情上我一点主见也没有,又是个法盲,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追答

那就将就过呗!七年之痒还没到呢!慢慢会好的!

不客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