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过完年外出务工时发生交通事故以下是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
2010年03月04日12时20分许,驾驶人XXX驾驶浙AE----轿车沿318国道由五桥往长滩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318国道1870KM+400M处,在超越同向行驶的车辆时,与相对行驶的驾驶人谭和平驾驶的渝FPG700普通两轮摩托车侧面相撞,致渝FPG700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谭和平,乘车人杨永刚受伤,两车受损。驾驶人XXX在事故发生后,未立即停车,驾驶浙AE--轿车沿318国道往长滩方向驶离现场,当车行驶致318国道1816KM+650M弯道处,驾驶人XXX因操作不当,车辆刮撞公路护栏后滑入路旁水沟,致浙AE---轿车再次受损交通事故
警察判的是逃逸。所以保险公司拒赔。。但是交警没有给朋友拘留。伤者的医疗费也是我朋友东拼西筹来的。在加上把车卖掉了,车是比亚迪F3卖了也不值几个钱。车卖了也都张伤者做医疗费了,他现在都花了十几万了,因为伤者原来的髋关节就是骨折过的换的假肢。朋友给他撞断后又装了一个几万元的假肢,现在就还有脚裸关节的地方有伤口感染。。。我朋友是农村的他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伤者也不愿意出一分钱垫付(把人家撞了医疗费是天经地义的地我朋友不是不想给确实没有钱,在说了多朋友都出了十几万车也卖了,没有理由不给后期的费用),比方说如果伤者上法庭上诉会怎么办,我知道这个官司伤者肯定会赢,如果法院强行执行,我朋友也没有钱。会不会坐牢,我朋友的意思是让伤者先垫付到出院后,等交警处理赔付时多少钱就给伤者多少钱,按国家正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赔付。然后在想办法偿还,就像银行按揭一样。。。。
请好心的律师或懂点法律的大哥大姐说说下。。我感激不尽,我朋友是我一个亲戚 ,,,在线等,回答的好在加分,。。。。谢谢
近年来交通事故总数呈现增多趋势,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呢?《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要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伤者一方可就交通事故起诉侵权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