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4年底我国等级公路建设情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等级公路里程151.58万公里。其中二级及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里程29.95万公里。
按公路技术等级分组,各等级公路里程分别为:
高速公路34,288公里;
一级公路33,522公里;
二级公路231,715公里;
三级公路335,347公里;
四级公路880,954公里;
等外公路354,835公里。
按公路路面等级分组,各等级路面里程分别为:
有铺装路面441,680公里,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184,55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257,125公里;
简易铺装路面455,281公里;
未铺装路面973,700公里。
(来源:交通部规划司《2004年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公路等级的划分
要富,先修路”,不仅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而且成为广大群众的实际行动,大江南北公路建设高潮迭起,成绩辉煌。但公路等级如何划分,不少群众还不太清楚。现根据有关资料,公路等级划分如下,以飨读者。
一、公路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划分为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 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为专门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分为四车道、六车道、八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5000辆以上。
一级公路 为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港口、机场,专供汽车分道行驶并部分控制出入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5000—30000辆。
二级公路 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
三级公路 为沟通县以上城市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4000辆。
四级公路 为沟通县、乡(镇)、村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双车道1500辆以下,单车道200辆以下。
二、公路根据在政治、经济、国防上的重要意义和使用性质划分为5个行政等级
国家公路(国道) 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干线公路。
省公路(省道) 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各地市和重要地区以及不属于国道的干线公路。
县公路(县道) 指具有全县(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公路(乡道) 指主要为乡(镇)村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专用公路 指专供或主要供厂矿、林区、农场、油田、旅游区、军事要地等与外部联系的公路。
三、路面等级按面层类型分高级、次高级、中级和低级
高级 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
次高级 沥青贯入或路面式沥青碎石路面。
中级 沙石路面。
低级 泥结碎石或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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