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才满18岁。三岁不到就失去了母爱,记忆并没有爸爸这个词,从小和爷爷奶奶住一起,相依为命,所谓的爸爸曾被坐过牢,未上学前,我恨幸福,当他被进监狱出来后。我家的生活就从此落魄,跌入深谷,没有幸福可谈,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中,甚至高中,我只记得他给过我一次学费,都是姑姑,姐姐拿的,未满十八岁的我,并没有享受到他给我的教育和职责。我记得,在未满十八岁,供子女读书时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吧 ,而他没有。他不但没有给我生活费,学费,还把姐姐给我的书学费拿去嫖了 ,况且还给我的同学借钱去赌,去乱花 ,请问有这种爸爸吗?这并不是一天两天的决定了 ,真的很累 ,看见他整天都坐在家里,无所事事,到处招摇拐骗地弄钱去毒,当我问及他为什么这做时, 他的回答却是,我应该报答他的,天了, 我还没满十八岁呀,。马上高三的我,为自己上大学的学费而担忧,我觉得我不配“拥有”这样的爸爸 。所以想从此和他断绝父子关系,不知道法律上是否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