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没有动手,只是叫的人打架,造成轻伤该怎么判

我朋友的老婆在KTV上班,被一群客人使劲罐酒,她就想走,那些人有9个,又不肯拿小费让她走,我朋友刚好经过那里,看见他们这样子对他女老婆,当时那边有一个人对他很凶毫不在意,他就让他老婆走,她去拿小费时,他们不想给,她老婆看见她老公在这里,就说找人打他们,他们就问哪个是她老公,顺便就把钱给了她,我朋友当时看见这样的情况,那么多的男人全是30几岁的人这样欺负一个女朋友,他就拿刀在外面等他们出来,出来后他带着他老婆让他们给他女朋友道歉,他们那么多人看就他一个人,以为好欺负,就说不道歉,干吗要跟她道歉,虽然他老婆是做台的,但是她也有自尊心啊,我朋友就拿刀砍了他们其中一个砍在手上,他们就冲过来准备打我朋友,我朋友后面就有5个兄弟帮他忙,他们都没有拿刀,只是拿的啤酒瓶,后来他们报警,我朋友的老婆在半个月后被他们看见了,被抓进派出所,我朋友的老婆进去承认了她喊的人打他们。《对方鉴定是轻伤一个轻微伤》现在我朋友的老婆关进2看已经27天了,我朋友的老婆现在一个人承担了,我们现在找对方的人出来赔钱,对方不愿意接受,这样只能等判刑了吗? 还有就是他们那么多人就喊了我朋友的老婆一个人,而且是每人3厅的喝,摆明就是有歧途,我相信换成是谁看见自己的女朋友这样子被欺负也不会放过他们吧,何况他们都是有儿有女的人,年龄都那么大了,还这样不守规矩。他们这样子判刑会很严重吗?他现在好怕,好担心,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出出主意,现在案子已经成为公诉案了,有没有希望判缓刑啊,我是他老婆的哥哥,细节就是这个样子
对方的关系很硬,目的就是抓她老公,摆明就是让他进去呆几年,如果他老公去自首会不会减轻她女朋友的刑,其实她女朋友也是为了她,才承担了所有,他不希望看见他老婆为他受这样的苦,希望能把他老婆换出来,毕竟她老婆还很小什么都不懂,又没受过这种苦,今年刚好18岁

建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安排伤情鉴定,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侵权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7
  刑法第29条明确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而目前已经造成轻伤,所以要承担法律后果。
  构成轻伤害的判刑的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伤情鉴定为轻伤,那么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见,对于轻微伤,国家做为民事纠纷或者治安案件处理,对于轻伤或重伤案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你尽快与受害人协调赔偿,取得对方谅解,争取减轻或者免予刑事。
第2个回答  2019-09-09
如果不涉及拦路抢劫,不管谁先动手,给他人造成伤害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6-12
你好!赶紧找个好律师咨询一下,以后叫你朋友的老婆,学会保护自己,如果可能,就不要在干KTV公主了,这个社会很黑暗,没有关系,没有钞票,没有背景,干什么都难。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第4个回答  2010-06-12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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