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开一个工程的标书,是公司法人去投标,而在标书上规定的格式里
有一页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面备注有写“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后一页是“授权委托书”,下面备注写着“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因为是法人去投标,“授权委托书”未填写。就因为该页未填写被废了,说是什么没有签字)。
是在想不通,为什么法人亲自去投标还要填写委托书?而备注的意思是什么?只是用于法人递交标书时用第一页,而标书里面的“授权委托书”必须填写吗?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去投标,就不需要再填授权委托书了。根据法律规定,在履行职务时,法定代表人对外就是公司的当然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是依法律规定而非公司的另外授权。所以,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自己去参与投标的,可以不制作授权书,但应该由公司提供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