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征兵优惠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或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4.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入伍一年半后,表现优秀且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5.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2)退役后二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6.应征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参考资料: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