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把我和保险公司告了,我现在该怎么处理啊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我全责,过去一年多了,现在对方把我和保险公司告了,法院传票写着十级伤残,要赔偿七万多元,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处理,到时候这些钱全部要赔么,还是保险公司赔,希望有人可以帮助我一下,谢谢

出庭,把一切事情起因都跟法院说清楚,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你或你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解释-百度百科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0-31

出庭,把一切事情起因都跟法院说清楚,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你或你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开车假如出现了事故,需谨记十点:

1、保护现场,不要挪动车辆和受伤人员

2、初步判断现场责任

3、110报警

4、找对保险代理人

5、如果警察出警,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

6、如果协商赔偿或快速理赔,一定要对方留下押金,现金最好,驾驶证副本互换也可

7、保证自己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私了

8、最重要的一点:千万不能慌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25
当然要出庭,在庭审中说清楚事实,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你或你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6-20
应当到法院应诉,发表答辩和质证意见,对于受害方的各项经济损失,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分项限额内给以赔偿,超出强制险限额部分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若机动车投有三者商业险,超出强制险限额部分应由三者商业险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问

自己应该承担什么费用呢

第4个回答  2014-06-20
你好,我是一个正在实习的律师,正好我在上个星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所以还算是有点经验。
首先,你的车辆保险买了没有?如果买了,那么你就可以放心点了,强制险上有一个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金额应该是在12w以内,也就是说,法院如果真的判了7w的费用,那么保险公司要在这12w以内承担赔偿责任,既然对方已经起诉你和保险公司了,那么你应诉就可以了,保险公司自己有律师,他们能处理好。
如果你没有买保险,那么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以我们这边的惯例,十级伤残是3w,再加医疗费等,可能7w差不多,他没有多算你的。追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你是哪里的律师?到时候去法院的时候是不是有保险公司的律师跟着的,然后那是不是我不需要赔偿什么的?

追答

你好,我是四川的,既然对方都已经起诉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肯定是要去参加庭审的,庭审之前,法院很有可能组织你们三方调解,那就看保险公司愿意承担多少了,实在谈不拢,也只有等法院判决、、、
在这些过程中,那些赔偿费用只要不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和金额,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买保险的目的就是解决和规避医疗和赔偿等问题的

追问

那如果说,我买的保险在理赔范围中的话就不用自己承担是么,这个我需要跟我的保险公司沟通么

追答

你是想跟保险公司沟通什么?

追问

后续应该怎么办啊,然后他们有请律师不?就这些啊

追答

这个当然可以跟保险公司联系,他们会帮你接通具体处理这个事情的人,你可以给他说明你这边的一些情况,如当时事发经过等,问他你需要怎么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等,具体处理方法你们双方可以商量着去办

追问

自己该承担什么费用啊,因为当初保险公司跟我说不用我出一分钱的

追答

你自己要承担的就是超出保险金额的那部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