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分类有:公路
城市道路其中城市道路分四类十级
道路由面层
基层,垫层组成,城市道路主要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排水设施,街面设施,地下设施,人行道,分隔带,道路交叉口,绿化带,及其他交通设施组成. 路基工程
路基既是路线的主体,又是路面的基础并与路面共同承受车辆荷载。路基按其断面的填挖情况分为路堤式、路堑式、半填半挖式三类。路肩是路面两侧路基边缘以内地带,用以支护路面、供临时停靠车辆或行人步行之用。路基土石方工程按开挖的难易分为土方工程(松土、普通土、硬土三级)与石方工程(软石、次坚石、坚石三级)。
2. 路面工程
为适应行车作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在路基上行车道范围内,用各种筑路材料修筑多层次的坚固、稳定、平整和一定粗糙度的路面。其构造一般由面层、基层(承重层)、垫层组成,表面应做成路拱以利排水。路面按其使用特性分为四级:①高级路面;②次高级路面;③中级路面;④低级路面。按其在荷载作用下的力学特性,路面可分为刚性路面(见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柔性路面(见沥青路面、碎石路面、级配路面)。
3. 道路排水工程
水的作用是造成路基、路面和沿线构筑物的病害和冲毁的主因。根据来源不同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若沿道路表面流向或渗入路基土内时,可能将冲毁路基的路肩和边坡以及路面;地下水能使路基湿软,降低土基强度和路面承载力,严重时可引起翻浆或边坡滑坍,导致交通中断。
4. 桥涵工程
道路跨越河流沟谷时,需建涵洞、桥梁或渡口等构筑物;与铁路或其它道路交叉,也常建桥跨越。过水构筑物有漫水桥、过水路面、渗水路堤等。当交通量不大而又受到经费等条件限制时,可暂缓建桥,先修渡口工程(见轮渡);待交通量增长条件具备时,再改渡建桥。
桥涵要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行车及外力等荷载,建桥涵目的要求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合理选用桥涵形式,做到坚固、适用、安全、经济、美观(见桥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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