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与甲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书中明确“乙方到丙方工作,丙负责管理、后勤等,乙方由丙方负责考核,但乙方

乙方与甲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书中明确“乙方到丙方工作,丙负责管理、后勤等,乙方由丙方负责考核,但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人事关系在甲方”。其他条件:
1、乙方到丙处工作,甲、乙、丙三方均同意;
2、乙方、丙方是平等的,且都具有法人资格;
请问是否违法?
若违法,有无其他办法?(如乙方和丙方签订某种协议或委托书是否可行)

  1、你这合同,确实是典型的劳务派遣合同。

  2、关于合同是否违法: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丙方应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注册公司,而且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
  (2)你与甲方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外,还应载明你的用工单位(丙方,这一点合同中已经载明)、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你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4)你在丙方的工作岗位,应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你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否违法,可以自己对照一下上面的规定看看。

  4、但是,现实中,劳务派遣很不规范,现在很多单位基本上是在长期性、主要的工作岗位也实施劳务派遣:真要追究,可以找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不过,投诉或是仲裁后,工作也很可能丢了。

  附:相关法律依据
  (1)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2)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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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6
这个,只要甲方拥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就目前的约定来看,不违法啊

典型的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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