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前段时间离婚了前任公公告我跟他儿子没给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就是我跟我前任分居三年。一直是前任公公婆婆带的孩子,分居三年我一直没给生活费,因为我前任差我娘家爸爸的钱,所以没给。现在我前任公公把我跟他儿子一起告上法庭了,我该怎么办

诉讼请求是成立的,你们俩个作为法定抚养人应该支付抚养费。至于前任欠你父亲的钱,属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需要另行起诉。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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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1
人家帮你要孩子,你给生活费更应该,告你们俩是对的。你前夫和你父亲的债你们另算。
第2个回答  2020-04-21
这种婆家真不要脸,都分居了,再说了生活费找他儿子去啊,找你干嘛。带孩子那是他愿意带的,再说了孩子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他带是帮他儿子,跟你有什么关系。有没生养儿媳妇,儿媳妇凭什么养你,人都是互相的。人心换人心。
第3个回答  2020-04-21
他儿子没给他生活费,还需要你给他吗,这样做是没道理吧,应该问问他儿子吧。
第4个回答  2020-04-21
如果你俩已经离婚了,也有了小孩,法律应该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判定好孩子会归谁,另一方就得出生活费的,你不要孩子就得出生活费,不能让老人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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