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教师和人事代理教师与正式编制的区别是:
1.聘用制教师是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国家人社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简称《条例》实施后,招聘的教师。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简单说,聘用制教师,就是《条例》开始实施后所招聘的公办教师,因为,公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
2.人事代理教师,属于学校自招的,没有人事管理权的特殊岗位教师。与“聘用制教师”有两个明显的区别。一是人事管理的区别;二是统招与自招的区别。
我国的人事管理权,历来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的。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不包分配了,所以,人事管理权下放到地方 *** 基层管理,具体由各地 *** 人才中心管理。因此出现了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机构,代理管理毕业生档案。这部分人应聘到事业单位,在暂时未入编前,其人事档案管理权,暂时由代理机构管理。等到正式入编后,才将人事档案管理权,转移到聘用单位。假如应聘的单位是民营单位,其人事档案管理权就一直由 *** 代理机构管理。因为,民营单位没有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授权。
人事管理的区别,是指人事和档案由招聘单位直接管理(聘用制教师),意味着正式入编。而人事代理,是指人在单位里工作了,但人事和档案管理不属于单位管理,意味着非正式入编人员,简称“非编人员”。
统招与自招的区别,是指统一招聘(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和单位自招(自支自付)的区别。简单说,聘用制教师是事业单位(包括学校)统一招考入编的。人事代理教师是学校根据岗位急需个别招聘,聘用人事代理不占用编制人员。
3.正式编制。正式编制是指2014年7月1日前后,正式入编的正式公办教师,包括统配时期干部制教师和聘用制教师两部分。
正式编制,是指国家人社局职改办,对国家各事业单位实行的岗位人员定编制度,下达给各事业单位岗位编制数,而被纳入岗位编制数的人员,即属于正式编制,享受国家财政拨款和各种劳保、职称、学历、干部待遇。
4.从合同等级看,聘用制教师和正式编制教师性质是一样的,签订的是国家合同。人事代理教师属“非编教师”,签订的是学校合同。
此问题可以去掉教师二字。做人事代理就业比较灵活一些,待遇不如编制的。编制的相对稳定一些,退休待遇好一些。
一般讲有非编制和编制的。非编制就是合同工。编制的有人事代理编制和正规编制。待遇相同。还是后者稳定一些。前者对个人想以后换工作好一些。
所以重点看看你这个是单纯人事代理,还是人事代理编制啦
人事代理就是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确立劳动关系,没有编制,事业编制就是正式体制内人员,各种保障比较到位,也比人事代理的高薪。请采纳哦
聘用制教师是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国家人社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简称《条例》实施后,招聘的教师。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简单说,聘用制教师,就是《条例》开始实施后所招聘的公办教师,因为,公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
3.正式编制。正式编制是指2014年7月1日前后,正式入编的正式公办教师,包括统配时期干部制教师和聘用制教师两部分。正式编制,是指国家人社局职改办,对国家各事业单位实行的岗位人员定编制度,下达给各事业单位岗位编制数,而被纳入岗位编制数的人员,即属于正式编制,享受国家财政拨款和各种劳保、职称、学历、干部待遇。4.从合同等级看,聘用制教师和正式编制教师性质是一样的,签订的是国家合同。
正式编制: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全部待遇。如:湖南电建,是国企,应届本科以上学历由湖南省电力公司招聘则为正式公,由湖南电建公司通过人事代理的方式在大专院校招人就是非正式。待遇差别很大,不是一般的大。
外编:享受公司部分待遇,通过人事代理的公司就是外编。
聘用制:现在国家招公务员就是聘用制;享受公司全部待遇。
政策要求: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公开招考,所有新考进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
所谓人事代理制就是在代理法人下存在的特定的人事制度。现实中可以理解为在某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就业。比如,首钢或其它大型企业有它的总部也有很多分公司,许多分公司(注意:不是全部)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必须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又不能从法律上根本脱离母体,所以就有代理法人的说法。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聘用制的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的具体区别:
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
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
三,协调物件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
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总体来说三类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三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公务员是行政编制,档案在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存放;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进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1.差不多,大同小异,现在的人事单位招聘都是聘用合同制。
2.民办还是有些有编制有些没有编制,公办的教师基本上都有编制。不过说实话,私立学校教师就没有编制,钱那是相当多的。
3.专业基础知识是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根据各地方不通,有些是行测,有些又是各地方自己编的书
4.如果之前没有具体填那个学校的话,就是朝下面分,一般都是最后的时候要喊你们选的
代理编制当然有失业的可能,如果裁撤的话,那么肯定是回家了,事业编制就是正式的教师呀。如果您觉得正确或者采纳的话,麻烦给我好评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