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上面写着:关于申请人按其实际工资总额参加社会保险的诉请,本委认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标准与比例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故申请人该项诉请,本委不予处理我不是对社保政策或社保的其他情况不满,而是因为原来公司是按很低的工资缴纳的社保,而不是按我的实际工资以社保政策规定的比例缴纳的社保,也就是按社保政策公司给我少缴纳了社保,对此提出的补交没足额缴纳的社保部分的诉求.
参考资料:劳动仲裁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