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法。消费者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核心问题,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不明了自己究竟应当享有什么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消费者可索赔
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向经营者索取赔偿。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以虚伪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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