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您在提问中提到的“在隧道里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可知是您的朋友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而追了前车的尾,您的朋友要负全责,这没什么说的。
2、对于这种责任明确的事故,不论是出于公共道德或是遵守交规,只要车还能动,就应该先把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再协商解决后续事情。为了防止纠纷,可以先用手机或相机拍下现场照片,同时双方在《快处协议书》上签字,如果没有随车携带此协议书,在随便一张白纸上签字都可以。否则警察会因为你可以挪车而未挪车影响了交通而罚你200。
3、既然“交警来了拼命催促”,那就应该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然交警同时也会因为您朋友“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罚款100元。
4、从后面您描述的情况看,您朋友在交警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赔了小货车150元让对方先走了,这算不上对方“逃逸”。警察不可能因为这个扣您朋友的驾驶证再罚500元,是因为别的事罚的,包括我前面说的原因。
5、保险公司说只承担维修费的70%,很可能是因为对方小货车走了,您朋友的车只能算单方事故,而他租的这辆车虽然上了车损险,但没有上“不计免赔”。
6、您没有说您朋友租的车是什么牌子的,所以无法判断换水箱要多少钱。麻烦您下次再提问的时候把问题说清楚,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答案。
最后,告诉您发生追尾事故的正确处理方法,一是双方互相看看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是否齐全,是否酒后驾车,二是确定责任,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三是把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四是双方去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定损、修车、理赔。
如果车辆损坏严重,不能移动,就打电话报警,让交警来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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