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份出的交通事故,2020年保险公司出新政策,按照哪年执行理赔?

如题所述

2019年7月份出的交通事故,2020年保险出了新政策,是按照2019年的进行赔偿。现在车险的构成是由交强险和商业险两部分构成的,商业车险它的理赔细则以及理赔条款不是国家强制的,是保险公司自己制定的,是商业行为,所以它的理赔范围、理赔方式以及理赔额度是以车主跟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条款为准。车主如果在9月19号保险改革之前买的商业险,那么9月19号之后,车主的理赔额度、理赔范围和保险范围是没有变化的,它还是依照9月19号之前签的保险合同执行。

由于交强险它具有强制性,所以交强险的理赔额度就随着改革的变化发生了变化。不论你的交强险是在改革之前买的,还是改革之后买的,从9月19号起,交强险的理赔额度统一调到了20万的总额度。但是商业险就不一样,目前,商业车险有4个主险,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它的理赔细则以及理赔条款不是国家强制的,是保险公司自己制定的,是商业行为,所以它的理赔范围、理赔方式以及理赔额度是以车主跟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条款为准。车主如果在2020年9月19号之前买的商业险,那么9月19号之后,车主的理赔额度、理赔范围和保险范围是没有变化的,它还是依照9月19号之前签的保险合同执行。在9月19号之前买保险的时候,像玻璃险、自燃险、涉水险这些险种,它都是单独需要购买的,并没有包含在车损险里面。

举例:车主在2020年9月19号保险改革之前买的保险,在2020年十一期间车子玻璃被石头炸裂了,车主想通过车损险理赔玻璃,那是不现实的。因为没有买单独的玻璃破碎险,所以保险赔不了。但是如果车主是在9月19号之后买的保险,只要车主买了车损险,玻璃险就会自动附加到车损险里面,车主就可以套用车损险的理赔条款把玻璃换了,保险公司买单。保险改革之后,如果你是保险改革之前买的保险,交强险的理赔是随着改革的变化也发生变化。但是商业险它是没有变的,依然是沿用以前买保险的时候签的那份合同,套用你原来的理赔方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10
2019年7月份出的交通事故,2020年保险出了新政策。那肯定是按照2019年的进行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