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机动车和载了人的两轮电动车相碰,对方一人受轻伤住院,交警判我主责,对方次责,我汽车定损

交通事故,我机动车和载了人的两轮电动车相碰,对方一人受轻伤住院,交警判我主责,对方次责,我汽车定损维修费1万多,我车有保全险.对方电动车无损.等对方出院如何赔偿?程序再如何进行下去?

你的车损,对方次责负责30%即3000元,其他你负责的部分有车损险处理。至于对方的医疗费,首先你的交强险负责一万,超过一万的部分你负责70%,由你的三者险负责就行。其他30%由对方自行承担。出院后对方拿发票给你,你去保险公司报销,将报销的钱给他就行。给付的方式各有不同,你也可以先给钱,然后拿发票报销万就自己留着这报销的钱。追答

当然,如果对方认定为非机动车的话,对方的医疗费在交强险赔付之后,你的保险可能要承担超出部分的80%

追问

那还请问对方伤者出院后还会向我索赔哪些钱啊?

追答

你重复提问了,看一下你在上一个提问中的回答吧。补充一下,误工费按照医生建议的休息天数乘以实际收入证明来计算。护理费按照当地护理平均水平。营养费没有标准,只能大概。

追问

好的,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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