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3年的合同,但没到一年领导让我待岗,这样合法吗?

我是一个合同工,当时签合同是签了3年,但是没到一年领导让我待岗这样合法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据此,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年,公司让您待岗是否合法,关键看公司因什么原因要求您待岗,如您违反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公司按照规章管理制度对您进行处罚,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待岗期间的基本工资。如您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公司无故让您待岗,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您可向公司所属的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建议您向公司了解您待岗的原因,若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您可向公司所属的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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