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程序,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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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子关系不可断绝,法律也不承认和支持公民个人断绝亲生父子关系的声明和主张。继承权是公民的个人权利,公民可自由选择放弃与否。但继承权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存在交换关系,不可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而不履行赡养义务。
亲属关系证明的有效期以公证书上所载为准,如未说明,一般是长期有效的。亲属关系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因血缘、婚姻、收养而与他人产生的相互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母子女关系
孙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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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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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自然血亲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等方式而消灭。即使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不能解除与子女的关系(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特殊养父母与子女之间,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平时大家听到的家庭成员不和睦、父母与子女关系恶化而导致的“脱离父子关系”情形,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目前,我国法律也是禁止断绝亲子关系的,因为这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不会予以受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家庭关系纠纷没有协调处理的办法。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或者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的法定责任,都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法定义务。
此外,如果父母不想将全部或部分财产遗留给特定的子女,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剥夺”特定子女的继承权,而不用强求于“脱离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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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协会民委委员、副主任律师张承凤表示,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有血缘关系,那么是不能解除关系的,而如果是非亲生,属于收养关系,双方关系又确实恶化的情况下,在子女成人后,可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如果想在法律上解除收养关系,需要走法律程序确认。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对于年满18周岁的被收养人,如果长大后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已经到了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再维持收养关系对双方均不利,且被收养人已经长大成人,具备自我生存生活的能力时,养父母和养子女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主张解除收养关系的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新华网 - 男子找小三不顾家 其父欲断绝父子关系求助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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