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孩子给女方,孩子改姓还要前夫同意吗?

如题所述

需要的,女方应与男方协商一致,才可以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
(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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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8
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个是自由选择来的.所以改姓不是问题,既然判给女方,可以征得孩子同意随母姓,不需要征得前夫同意.但现实情况是沟通一下比较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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