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逆行和另一电动车相撞?

我的电动车逆行和另一电动车刮擦,交警判我付全责,对方左手食指肿了,我已付全额医药费,对方还要200一天误工费,这合理吗?当时我们和交警说私了,他让我给他200元私了,第二天又来和我要200元一天的误工费,那他手伤多久,我就要赔多久,这算讹诈吗

在交通规定中是严禁的车辆逆行的,这种方式非常的危险,如果说电动车因为逆行了造成了交通事故的话,这个责任应对如何处理才行?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电动车逆行出车祸怎么处理

电动车逆行车祸,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定:如果不负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负事故责任的,则应该根据所负责任比例来赔偿对方的损失。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则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认定其负交通事故责任。

对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必须严格加以限制。 首先 对于应当适用推之责任的案件,不能适用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其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尽一切可能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当确实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五)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

责任推定的前提不是基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行为,而是基于满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与条件,即逃逸行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行为。但是并不是凡当事人具备上述行为即对其交通事故责任进行推定。如果当事人虽有以上行为,交通事故责任仍能够认定的还应当予以认定,只有具备因上述行为致使公安机关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才适用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推定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方负次要责任。

(六)模糊责任。

无论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所负事故责任都是加以具体确认的。但是,在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还存在着一种当事人的部分违法行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部分违法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情况。 在当事人部分违法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否认该违法行为存在。因为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可能会使当事各方承担的事故责任发生变化,这样否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就会产生纠纷。于是在上述情况下,就应当不具体认定当事各方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对当事各方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模糊”认定。

这一“模糊责任”的概念,就是当事各方“都负有交通事故责任”。这一概念是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合乎逻辑地得出的。公安机关在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判断当事人有的违法行为存在且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又缺乏充分的证据对有的违法行为加以确认时,即可对当事人作出“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这样当事人承担的具体责任量是“模糊”的,而应当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这一质的规定则是明确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逆行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一般是逆行方自己承担的,如果是双方都存在这种情况的,那么可能双方都需要承担一些责任,具体的赔偿还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之后才决定书。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追问

我知道是我的责任,我是问200元一天合理吗,我已全额付医药费,他的手也是被车前镜刮了下,我们私了的时候只说付医药费,现在他又不满意,又要误工费,这个钱我应该给吗?

我知道是我的责任,我是问200元一天合理吗,我已全额付医药费,他的手也是被车前镜刮了下,我们私了的时候只说付医药费,现在他又不满意,又要误工费,这个钱我应该给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21
您好,要看对方是不是也是逆行,若是双方复同等责任,各50%。要是对方不是逆行,那逆行的这一方面要付100%的责任。
1.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事故责任划分,在事故赔偿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法律策略与技巧,建议由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3.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4.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你的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

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21
发生交通事故伤者狮子大开口可以由交管部门调解,调解后按照调解金额来进行赔付。如果对赔付不满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来支付赔偿费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第3个回答  2020-11-18
按交规规定,电动车是不允许逆行的,逆行车辆负全部责任,很高兴可以帮助到你,请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1-19
可以索要误工费。事故全责方必须受害方承担合理合法的损失,误工费属于合理要求,但是必须提供医生建议休息不能工作的证明,并且对方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按照误工天数乘以日平均收入要求误工费。没有两种证明,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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