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我全责,伤者出院要一起去交警大队调解赔偿,需要让保险公司的人到场吗?

如题所述

发生交通事故去调解赔偿,是需要保险公司的人也到现场参与调解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第九十五条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联合有关部门,设置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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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4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
第2个回答  2018-01-24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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